反扒英雄被“艾滋病小偷”抓破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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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
西安反扒英雄刘孝雨暂时没有感染上艾滋病,但最终结论要等第三个月血液检查结果才能确定 本报讯据《文汇报》报道 6月5日晚,因抓贼在西安乃至全国成为新闻人物的武警西安市消防支队士官刘孝雨(1992年以来,在西安业余抓小偷3000多人次)登上西安开往昆明的列车。刘孝雨此行是应云南元谋的一位企业家的邀请,前往云南开始自己新的生活。刘孝雨为什么离开西安,缘起于不久前的一次“出击”引发的是是非非。 今年5月23日上午9时许,已被部队确定转业待岗的刘孝雨只身着便装来到西安市建国门里的一家菜市场。此前,他听说这里最近小偷挺多。刚进菜市场,有4名青年人引起了他的警觉,他不露声色地跟着,转了几个来回后,他发现其中一个麻利地将长镊子伸进了一位老人的下衣口袋。刘孝雨大步跨上前,双手使劲一拉那人双腿,那人“扑通”一声扑倒在地。正要上前将其提起,没料想这家伙掏出一把剪刀挥过来,刘孝雨向后猛一闪身,随手抓起防身用的伸缩式甩鞭打过去,将其制服。小偷的头部受了伤。 刘孝雨随即报了案,捡起小偷的作案工具,“走!跟我到派出所去!”小偷大喊:“我有艾滋病……”碑林区和平路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后,先让小偷上警车。就在刘孝雨刚抬腿跨上警车、准备拉车门时,小偷从后座上扑过来,将他的左肩膀和右脸抓出血道道,并扬言:“我是艾滋病患者,你这回死定了!”到派出所后,该小偷仍声称自己有艾滋病,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一份西安某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书(公章上看不清楚鉴定单位,没有被鉴定人照片),诊断其为“艾滋病感染者”,被鉴定人为“杜兵”。情况出乎预料!民警们一边录笔录,一边赶快同有关单位联系,结果证实确有一名叫“杜兵”的吸毒者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 据陕西省艾滋病检测中心介绍,事发当天的中午,他们接到派出所电话后曾向派出所建议:先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将这名小偷的血样取一份以备检验,或请派出所用警车将其送到中心来,但是派出所没有采纳该中心的建议。 和平路派出所则说,由于这起偷窃案没有受害者指控,没有赃物等证据,因此无法立案,且经咨询相关单位,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艾滋病患者去就诊,加之相关单位又不愿前来辨认该小偷,因此当天中午他们就将杜某放了。所里还给杜某100元,让其出去检查一下。这起偷窃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事发当日下午,陕西省艾滋病检测中心免费为刘孝雨抽取了血样。5月26日,血检结果呈阴性,但是否被小偷抓伤后感染了艾滋病还需做进一步的检测。6月4日,陕西省艾滋病检测中心邢爱华主任告诉记者,从第二次血液检查结果看,刘孝雨暂时没有感染上艾滋病,但最终的结论要等第三个月血液检查结果才能确定。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绝大多数市民对这次抓贼给予热情肯定和支持。然而也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刘孝雨抓小偷时总是被新闻记者“撞了个满怀”,这是不是沽名钓誉?还有人提出,刘孝雨抓贼没错,但打贼不应该!他们希望刘孝雨今后抓贼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能因此触犯了法律法规,让好事变成了坏事。刘孝雨的“反扒”行为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呢?为此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公交分局一位负责人,他说,反扒民警打击盗窃分子时必须有两名民警以上,绝不会独来独往。抓获盗窃嫌疑人时,必须是人赃俱获,还需要受害人的指控。否则,就不能立案。值勤时除带一副手铐外,其它警用器械均不能携带,要充分考虑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不能采用任何武力。这位负责人说,公民如果发现有人有盗窃动机,但没有盗窃的事实,在没有拿到确凿证据之前,不能想当然地做出有关行动。因此,警方对其抓贼行为是否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质疑。 在是是非非的议论中,刘孝雨6月5日晚离开了西安。图: 刘孝雨眼角被艾滋病小偷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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