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清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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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9:51 扬子晚报 | ||
晨报讯 南京市交管部门决定,近期在结合打击摩托车“两抢”(抢劫、抢夺)的同时,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清查。凡是未办理牌证的市民,请速去办理,否则将依法予以滞留。据了解,在清查中,交管部门将对所查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予以滞留,并对车主进行询问,对车辆有撬痕以及骑车人形迹可疑的,将连人带车移交派出所处理。 交费部门办证点:1、江苏路办证点:鼓楼区江苏路33号,3700125;2、瑞金路办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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