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无恶不作 三恶棍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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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12:3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宣判三起恶性刑事案件。抢劫出租车、强奸的姐,并将的姐杀害后抛尸焚尸的罪犯俞季冲等,分别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抢劫、强奸犯俞季冲,男,1978年1月31日出生于南京市,,2002年8月31日上午8时许,俞季冲窜至镇江市长途汽车站附近,欲抢劫出租车,遂拦乘24岁的女司机房某某驾驶的桑塔 故意杀人犯陈小牛,男,1968年12月13日出生于高淳县,原高淳纺织机械厂工人。陈小牛因对其工种调整不满,产生报复厂车间主任耿某某的歹念。2002年7月8日下午1时许,陈携带尖刀,窜至耿的家中寻耿未成,后与耿妻刘某某发生争执。陈小牛遂持尖刀将刘戳死。 故意杀人犯吴春云,男,1957年3月11日出生于苏州市,初中文化,无业。2002年6月10日凌晨3时许,吴春云在南京市浦口区一家旅馆客房内与妻子王某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并争吵,吴产生杀妻歹念,遂用手勒死妻子。(龚达 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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