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禁吻令”引发逆反心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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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大学校规初稿中有关禁止男女学生拉手、拥抱、接吻的条款引起观念讨论 本报记者 康建 实习生 谢渝 这几天,深圳大学BBS上盛传这样一条消息:学校将出台一份试行校规,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校园内禁止男女学生拉手、挽手臂、搂腰、搭肩、拥抱、接吻等行为”。这一试行 校方:初稿源自学生规定将作修改 据该校党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介绍,在新制订的校规初稿中,确实有这么一条被某些学生称为“恋爱法则”的规定。 校方称,这份校规仅是初稿,目的在于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树立良好、文明的校风。初稿的拟定是由辅导员征求学生意见,将学生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的言行举止罗列出来,汇总到学校学生处,再将其中带有共性的意见整理成文。 该负责人强调,校规初稿并没有正式公布,只是先在一个班内进行小范围征询意见时,这个班将初稿传开了,这才引发全校性讨论。目前整个校规的制定还在摸索过程,尽管正式稿还没有出台,但是在具体措辞上会作修改,多从正面讲,比如会改为“提倡什么”,而不说“禁止什么”。 该负责人认为,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由于情感需要,有一些亲密行为也是必然的。但如果不加约束,就可能会过分强调自我和自由;要整顿校园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公众形象,就要倡导公共道德。 学生:拥抱没有不妥“禁令”过于严厉 “禁令”遭遇如此强烈的反对是校方始料不及的。 记者采访了该校多名学生。文学院的小陈认为,接吻和拥抱都没有什么不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无论是不是学生,或者是不是在公共场合进行。学校的规定是否侵犯了学生权利? 学校校园网上也有不少措辞强烈的反对意见,比如“学生已是成年人,有权利决定自己要怎样做,学校不应该过分干预和插手个人私生活”、“过分限制学生自由,往往会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学校的规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在受访学生中,对于在公开场合拉手、挽手臂、搂腰、搭肩,都一致表示可以接受;约半数学生认为拥抱也可以接受,少部分认为公开接吻也可以接受。但受访者同时也表示,像拥抱接吻这样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合也是在人较少的地方,如女生宿舍楼下偏僻的角落。 也有学生给予新规定一定程度的理解。管理学院的小嘉同学认为,在公共场合过于亲昵,并引起别人反感的行为是不合适的,拥抱和亲吻也要有度。 法律学者:学生观念开放“禁令”难以操作 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副教授指出,从民法上讲,公民要遵守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假如人们的行为在道德上违反了公序良俗,那么针对这个行为所制定的规定就是有效的。男女生间的亲密行为虽然属于学生个人生活,但学生是在校群体,他们有义务遵守公序良俗。现在观念比较开放,制订禁止拉手、挽手臂这样的规定不太合理,但是学生在校园内的公开场合拥抱接吻有违善良风俗。 张教授表示,学校制定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可操作性非常差。一方面涉及谁来监督的问题,如果让学生去发现举报,反倒容易造成学生关系紧张。另一方面校园内是一个比较大的环境,哪些是公开场合也不好界定,在课室、大马路、人群密集的地方接吻就不好,但是在相对比较封闭、偏僻、非公开的场合内拥抱接吻就不算违反公序良俗。 张教授认为,学校应以教育为主,遵守公序良俗应该建立在道德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规定基础上。像这样可执行性低的规定,还不如干脆放弃。 大学管理者:采用科学管理更能形成氛围 中山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漆小萍认为,从学生教育管理的角度来看,文明举止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时代的要求是不同的,现在还把拉手搭肩纳入不道德的范畴就不太恰当。大学生要培养良好的文明素养,要靠自己建立正确认识。学校作为一个教育场所,应该采用更人性化的科学管理,形成良好的氛围,这样才能显示教育的意义。 漆小萍强调,环境潜在的氛围约束远比文字上的约束来得更好些。文字上严令禁止,可是现实中却到处存在着违反规定的行为,教的和见到的不一样,学生就会有自己的思考、判断和选择,那也同样没能起到约束作用。(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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