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给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戴“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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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23:03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6月10日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领导干部的秘书、警卫、司机等人员的教育管理,湖北省委办公厅10日专门发文,制定了“十不准”和“五项制度”规定,给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戴上了“紧箍咒”。 文件要求,要通过严肃纪律,做到“十不准”,同时严格教育和管理,健全“五项制度”,努力把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建设成“忠诚可靠、业务精湛、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廉洁 “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插手人事问题,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和伸手为自己要官;不准接受与领导同志工作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在下属单位、企业报销各种费用、长期借占各种设备;不准接受事先未经批准的与领导同志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宴请;不准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有偿中介等市场活动,以及利用工作岗位的影响为个人、亲友谋取任何私利;不准干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公正执法、执纪;不准向领导同志提供假情况、假数据,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授意基层为领导安排违反规定的接待活动;不准为领导及领导的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对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律调离现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违反法纪的,依纪依法处理。 着眼于制度建设,文件同时要求健全“五项制度”。一是调配制度,对省级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选配、考核、任用,必须由领导同志所在机关严格按规定办理;二是组织生活制度,要求规范支部管理,按时参加支部活动和民主生活会;三是学习制度,要求坚持参加所在单位和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四是谈话制度,发现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和授权处理问题,以及发现其他苗头性倾向和群众有议论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对他们进行提醒式谈话和诫勉式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帮助;五是考核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考核除征求领导同志、本单位的意见外,还要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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