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启暂缓判决制 一涉案学生因高考获缓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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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4:2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邓婷) 这两天,结束了高考的张英(化名)正在家里焦急地等待结果,同她一起期待成绩的还有丰台法院的法官。因为涉嫌盗窃,张英今年2月份接受了该院的审理,但法官没有立即对她处以判决,而是先让她参加高考,然后再根据延缓期的表现酌情考虑最后定夺。据了解,丰台少年法庭今年在全市率先实行暂缓判决制后,张英是这项致力于帮助青少年成长制度的第一个受益者。 18岁的张英是本市某重点中学的学生。2001年9月底的一天,她在打篮球时看见篮球架下放着一台摩托罗拉手机,见周围没人,她便顺手把手机放进了口袋。本打算卖了手机再买个随身听,没想到手机却被买主抢走了,而自己一无所获。2002年5月底的一天,因肚子疼没去出操的张英路过其他班级时,发现桌子上放了一台索尼随身听,便顺手拿走。后来由于害怕,张英让另一位同学将随身听归还给了失主。 今年2月,迫于心理压力,张英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调查此案时,班主任和任课老师都向法官证实张英平时是个表现不错的女孩,大概是报着侥幸心理一时做了糊涂事。张英所在的学校每年都保持着很高的升学率,如果不出意外,老师们都认为张英考上大学的可能性很大。同时,大家都担心一旦她背负了一纸判决后,怕没有大学再愿意录取她了。综合各方面考虑后,法官觉得张英案件正好适用该院新推出的暂缓判决制度,于是,决定对她进行缓判。据悉,张英的高考成绩将直接影响法院对她的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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