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未成年人先要社会调查 有可能被从轻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4:2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顾欣通讯员陈志红)今后,全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首先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犯罪原因等进行调查,然后才能提起公诉。如果生存环境对其犯罪有较大影响,则有可能被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丰台检察院已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社会调查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对户籍在本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地在本区, 《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主要材料之一,必须由案件最后处理机关入卷归档。社会调查员将聘请思想道德优秀、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社会调查工作”是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又一重要举措。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