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被侵权 专利权人获赔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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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7: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全国首例热水器知识产权侵权案,历时近9个月的审理初见分晓——6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重庆峡江燃气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峡江公司)胜诉,被告重庆博得现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 1998年8月,重庆江北兴海机电公司(以下简称兴海)设计出了一种通过活塞、永磁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博得公司已对原告构成侵权,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权,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生产模具;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4万元;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本案诉讼费5650元。 拿着判决书,峡江公司负责人并没有胜诉后的喜悦。他说,目前,燃器热水器行业互相仿冒之风十分盛行,他们不遗余力地打这场官司,就是要给众多饱尝仿冒假冒产品之苦的企业带个头,大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品牌。记者庞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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