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性骚扰官司胜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7:2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楚天金报报道 因在打牌和抢手机过程中被上司吻了两次,武汉市一女教师状告上司“性骚扰”并索赔1万元。此案9日在江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据悉,这是我国首例“性骚扰”一审胜诉案。 原告何某是武汉市某商业学校中外语言教研室老师,于2002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在学校组织教师在黄陂区木兰山春游期间,盛某在何某房间仅何一人 被告盛某不服一审判决,已于前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盛某认为,原告状告自己纯属“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盛某称,在此案开庭前,何某的丈夫曾威胁过他,并勒索1万元,后来又闹到他家中。 案情回放 何女士在诉状中称:她与被告盛某都是武汉市某学校中外语言教研室老师。因被告是教研室的副主任,在工作中给了她一些帮助。自2000年下半年始,被告利用工作交往之便,对原告进行性诱惑。当被告的要求被明确拒绝后仍不死心,还在同事面前公开张扬喜欢她。2001年,学校组织教师外出春游,当晚11点多,被告以谈工作为名尾随至她的房间,对其隐私部位抚摸、强行亲吻。此后,只要办公室没有别人,被告便肆无忌惮地对她动手动脚,并给她发黄色短信息。 何女士认为,被告对她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