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女儿空发十年占房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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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8:48 时代商报 | ||
先让老父“休妻”,再逼继母流浪,后与丈夫“离婚”无良女儿空发十年占房梦 本报关于老年人再婚难在哪里的系列报道,引起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注,昨日,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案例——为强占父亲和继母承租的一间公房,女儿用尽心机,没想到到头来,本应属于她的房子却因她的强占失去了承租权,王丽(化名)为此后悔不已。 为抢房逼老父离婚 1985年,东陵区丧偶多年的81岁老人王仁平(化名)再婚,将66岁的庄大娘娶进家门。两位老人特别恩爱,互相关照走过了7年。1992年,王大爷忽然病倒,他50岁的女儿怕继母强占房子的承租权,便以照顾父亲为由,将户口迁到了以父亲名义承租的面积为26多平方米的公房,并办理了在此居住的合法手续。怕不牢靠,她又逼老父离婚,以防父亲去世,继母与她抢房。在女儿的强逼下,老人含泪走上法庭,要求离婚,但细心的法官发现了老人的不情愿,离婚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让继母露宿街头 见离婚的办法不奏效,王丽开始露出抢房的真实面目。看着父亲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生怕夜长梦多,便不顾父亲的坚持反对,强行将继母赶出家门。70多岁的庄大娘没有依靠,只得白天在街头流浪,晚上寄宿在浴池,靠好心人接济生活。王大爷虽然知道老伴在外面受苦,怎奈身体状况日下,自己尚无法照顾自己,更顾不上外面受苦的老伴。庄大娘的不幸引起了好多好心人的同情,经人帮助,1992年10月(当时王大爷已经去世),庄大娘将王丽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腾房。经过东陵区法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后认定庄大娘有权优先使用该房,让王丽将房腾出。 为占房与丈夫离婚 但王丽仍拒不交房。为此法院采取了强迁措施让她搬走。可仅仅过了两天,她竟和丈夫一起将房门撬开,将强迁走的家具等用品又搬了回来,制造了一起反强迁事件。为了给自己的反强迁找到一个她认为“合理”的理由,她还想办法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将自己的房子留给丈夫。可怜的庄大娘又被迫流落街头。庄大娘在众人的帮助下,将事情反映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此极为重视,责令王丽搬走,否则就将其拘留。1993年末,王只得搬出。 机关算尽最终失房 1994年,庄大娘去世。王丽听到消息后,又连忙搬了回来,以为自己可以真正拥有房子的承租权。没想到,住进去没多久,该房的产权单位沈河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以其强占公房为由,将她告上了法院。经过沈阳市中级法院判决,早在市区两级法院判令王丽将此房交给庄大娘使用时,开发公司就重新为庄大娘一人下发了房屋使用证,这就意味着王丽失去了对该房的使用权,现王丽既无合法居住手续,又无产权单位认可的情况下,擅自进住该房,属于强占房屋,原告要求王丽腾房的请求应予支持。王丽不服,向检察机关进行了申诉,此官司历经了近十年的时间,沈阳市中级法院于近日最终认定,王丽的进住行为属于强占,必须搬出。如果不是王丽当年的强占行为,她本不能失去房子的承租权,为此她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主任记者 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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