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治痰”检验城市管理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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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当非典把乱扔乱吐这一个人行为与公共道德间固有的矛盾凸现出来后,文明养成的路径,便成为人们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 5月初,郑州市岳德常、荆超等6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议,借鉴外地做法,抓住抗非典契机,重罚随地吐痰者。 吐一口痰罚200元。这一办法可不可行?向一度被人们漠视的陋习“开战”,是不是必须采取罚款甚至重罚的形式?决策是不是应该顾及民众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 一段时间以来,“重典治痰”成为郑州市民的热门话题,同时,它也在检验着郑州市的城市管理理念。“罚款金额”该不该考虑承受能力 6名人大代表“重典治痰”的建议被公开后,郑州市民形成几种声音。 一种认为:罚200元太高,对乱吐乱扔的行政处罚,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与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相比,郑州市的平均生活水平偏低。吐痰一次罚款200元,对那些生活本就困难的市民而言,执行起来难度太大,势必会影响立法效果。有市民建议,处罚额可以定在50~100元之间:对花50元或100元买来的教训,他们也不会轻易忘掉。 参加调查的30%左右的人认为,不一定非采用罚款的办法治理陋习,重要的还是应以宣传教育为主。因此,不少市民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对城市卫生方面的宣传,如在入市口或市区重要地段竖立告示牌,增强人们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对那些不文明市民或务工人员的乱吐乱扔现象,有关部门应以教育为主,让其当众清理。 但坚持“重典治痰”还占参加调查的大多数。河南社科院一位教授代表这部分人的看法。他认为,立规矩不能单纯考虑人们的承受能力,文明的养成需要靠制度约束。他说,如果说良好的生活环境是罚出来的,可能会遭到许多人的质疑,但如果说让人害怕罚款而自觉爱护环境,恐怕没有人会否认。河南大学一位老教授说,河南有诸多“大省”的称号,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但我们不当“吐痰大省”! 5月2日,郑州市市长王文超签发郑州市121号政府令。政府令规定,对随地吐痰者罚款50元。“说服教育”是不是有意远离规矩? 郑州市121号政府令发出的当天,市执法局立即展开行动。5月2日上午,金水区执法局紫金山女子中队队长梁芳茹拿到了121号政府令,出发前,她对队员特别强调,鉴于此前对市民随地吐痰等都处以2~5元的罚款,此次处罚力度加大,可能会出现一些市民不理解的行为,下午的执法重点是以说服教育为主,罚款为辅。 可实际并非如同执法者的想象。 苑陵街上,一位中年妇女走到中南大酒店旁时,突然吐了一口痰,脚步不停地离去。 执法队员看到,上前拦住那位妇女:“按照今天实行的121号政府令,你随地吐痰,先立即清除,再罚款50元。”这位妇女先是拒不承认,在证据面前,才把痰擦掉。 之后,这名妇女拔腿欲跑,执法人员拦住说:“你还没缴罚款呢。”这名妇女面对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恼怒地说:“痰我擦了,你们还不让我走?”说完挣脱出来向酒店一楼的商场里跑去。执法人员紧追到商场内,向吐痰妇女开具罚款单据。 据了解,政府令颁布当天,郑州市共组织了700多名城管人员和执法队员上街执法。 郑州实施“重典治痰”后,效果是很明显的。二七区执法局一位宣传干部说,这次我们搞过一个调查,有70%以上的市民还是支持“重典治痰”的,并且从各执法队记录上,还没有重复被罚现象。这证明,“重典治痰”还是能够让人长记性的。 他说,这些年我们只强调说服教育为主,结果什么都没管住,乱吐的仍乱吐,乱扔的仍乱扔,反倒离规矩更远了。看来要立起一个规矩,还得硬起手腕。“重典治痰”还需要哪些管理理念 “重典治痰”,这一非常之举,能否留在城市的日常管理中?它还需要哪些工作来配套实施、提供保证? 在治痰中,有一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而且可能作为受罚者拒罚的理由,这就是“痰到底应该吐在哪里”? 随地吐痰不卫生,含在嘴里就卫生吗?吐在手绢里装在身上是卫生的吗?目前惟一的办法是把痰吐在垃圾箱里,可是郑州目前的垃圾箱明显太少。比如,在郑州市迎宾大道至金水路省政府招待所,步行约4分钟左右,才能找到一个垃圾筒。 在街头找垃圾筒难,而找到垃圾筒后,吐口痰亦难。郑州目前除部分路段外,多数路段采用的是顶部全封闭、两边开小口的垃圾筒。由于顶部全封闭垃圾筒两边开口较小,而且“个头”不高,在顶部封闭的垃圾筒前吐痰,有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除了垃圾筒,郑州能否也像有些城市一样,为市民免费提供吐痰专用的垃圾袋? 据此,有市民认为,要想改变随地吐痰的陋习,需要规矩,需要教育,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但同时,也需要一种周到的服务和依法治市的城市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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