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重拳整治经营野生动物“野味”限期从招牌消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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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9:0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的名称中有“野味店”等字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生味店”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重罚。这是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的。 据统计,目前我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共有56家,主要涉及蛇酒加工、各类标本制作以及黑熊、果子狸、山鹿、野禽等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利用商品交易市场出 据省工商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后各级工商部门将强化对集贸市场和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加工、饭店、酒楼、宾馆等场所的巡查监管,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凡是专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限期关闭,或引导转营其他商品;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户,责令其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4月29日联合通知的要求,暂停摆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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