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第一贪被枪决 私开存单侵吞公款117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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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9:13 新华网 | ||
备受社会关注的渭南第一贪———贪污1170万余元的原建行潼关县支行开发区分理处主任兰荣,昨日上午在渭南被枪决。 兰荣,男,30岁,潼关县人。1997年3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兰荣利用其担任分理处主任的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盗用储户在银行的账号、密码等手段,把储户款通兑到其个人账户上取出,冒用存款人户名、填写取款凭条、偷取储户存款,抽掉底卡、偷盖业务专 用章、骗取储户存款,直接侵吞、窃取、骗取储户在银行的存款430万余元。1998年至2000年11月,兰荣采取私开存单、凭证的手段,收取储户存款本金及利息740万余元,未入银行账,占为己有。共侵吞公款1170万余元。案发后,侦查机关追回168万余元,追回赃物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尚有969万余元未能追回。 兰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侵吞、窃取、骗取储户在银行的存款及利息,构成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是渭南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案。兰荣也被媒体称为“秦东第一贪”、“渭南第一贪”。2001年11月29日,渭南市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兰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兰荣不服上诉,省高院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以贪污罪判处兰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日上午10时,兰荣被执行枪决。(记者/华明 飞跃 吴蔚)(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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