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眼睛不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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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9:29 新华网 | ||
据《羊城晚报》报道,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河南郑州的一伙骗子,打着“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河南办事处”、“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郑州工作部”、“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河南工作部”、“中国名牌市场调查局河南分局”、“中国名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河南品牌发展局”、“中国名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河南维权调查局”等等一些旗号,租用党政机关闲置办公房,伪造各种文件,明目张胆地公开招录“公务员”。日前,河南省民政厅经过明察暗访,联合公安部门端掉 骗子终于被揭露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然而,引人深思的是,并不高明甚至有些老掉了牙的骗术为何能骗过百姓“雪亮的眼睛”? 不容置疑,在上当受骗的百姓中,可能有少数人急功近利而“眼睛不亮”。然而,这种功利心理的产生并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对政府信赖的基础之上的在百姓的心中,政府是代表百姓利益的政府,政府所批准的机构自然体现着政府的权威和信誉,理所当然是可信的。这只要看一看当地政府某些部门及其官员的所作所为就清楚了。 报道说,郑州市某办公室不仅为“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登记注册了“河南办事处”和“郑州工作部”,而且为根本不存在的“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成立了“河南工作部”。这家办公室还给几个地、市人民政府发了文件,请当地为非法组织设立的分支机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这些非法组织以此为“令箭”,短期内在市、县设立了数十个“分支机构”。可见,骗子是先骗了官员,然后再骗老百姓的。也就是说,是政府部门某些官员“眼睛不亮”才招致百姓上当受骗。 从这种意义上说,把百姓上当受骗的责任全部赖到百姓身上,显然颠倒了本末,是不公平的。政府有关部门“眼睛不亮”才是根源所在如果是官僚作风作祟而导致“眼睛不亮”,这样的官员是否称职就是一个极大的问号;倘若明知有假而故意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则问题更不可小看。 骗子给百姓上了一堂课,教会了百姓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但更给我们的政府上了一堂课,那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漠视和淡忘“让百姓放心”的责任底线。 (吴志雄)(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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