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起村民状告村委会案 村民胜诉索得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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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0:11 新华网 | ||
新华网湖北频道6月11日消息 2日,随州市首起村民状告村委会案尘埃落定,曾都区东城办事处(氵+员)水村51名村民胜诉。 去年5月,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用水村5组450亩土地,首期付款300万元。同年9月,该村“两委会”制定了补偿分配方案,将补偿对象分为“老住户”、“外来户”、“出嫁女”三类。老住户每人补偿1万元,独生子女户再增补5000元;户口仍在该村的“出嫁女 原告何某等51人认为,村委会征地补偿分配方案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发放原告应得的征地补偿费。“外来户”何某说,当初迁来时谁也不知道后来地会被征用,平时与其他村民尽相同的义务,现在却成了村干部眼里的二等村民,不能享受同等权利。 曾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等51名原告均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应享有平等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该村按迁入年限计算土地补偿费的方案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其行为是无效的。法院判决,(氵+员)水村委会向51名原告每人发放1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属独生子女的,持独生子女证另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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