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通”退充值金需扣补偿费打单查询亦要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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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0:22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谭亦芳)从2003年7月1日起,持卡人在办理“羊城通”退充值金业务时,卡内金额高于10元(含10元)的将按10%扣除补偿费,卡内金额不足10元的则全额退还;另外,在指定地点查询超过10条交易记录,亦将收取10元/次的查询服务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经市物价局同意,持卡人在办理“羊城通”退充值金业务时将被收取一定比例 此外,物价局同时同意,自2003年7月1日起查询“羊城通”交易记录可收取查询费,即持卡人在指定地点查询“羊城通”卡最近10条交易记录免收查询费;超过最近10条交易记录的查询服务收取查询服务费,标准为10元/次。据介绍,今后主要是对到“羊城通”客户服务中心打单查询的用户收费,在交通银行的自动充值机查询,有的也能查到十几条的交易记录,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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