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编造非典虚情报复他人的两疑犯被判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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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5:17 中国日报网站 | |||
法官当庭宣读判决书 感谢NEWSPHOTO供图 图为:主犯黄旭(右)和从犯李雁(左)在被告席上 感谢NEWSPHOTO供图 2003年6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不久前一起借“非典”编造虚假信息、报复他人的案件作出判决。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分别判处主犯黄旭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处从犯李雁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3年3月,北京百事可乐公司解除了与黄旭经营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黄旭便认为是百事公司市场部经理肖某的决定,遂决意报复。4月北京发生“非典”疫情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黄旭为图报复,利用人们对于“非典”存在的恐惧心理,编造虚假事实,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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