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连审两起编造“非典”谣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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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6:3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昌平 邱伟)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审理了两起编造虚假“非典”恐怖信息案。 今年25岁的黄群威在4月25日至5月2日北京“非典”疫情严重之时,想哗众取宠,竟编造了题为《绝对可靠消息,上海隐瞒了大量“非典”病例》、《中国已因“非典”正式进入了经济危机》、《如此保安,借“非典”趁机赚钱》等文章。并在搜狐网站论坛中,多次上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旭为发泄不满,竟利用人们对“非典”存在恐慌的心理,伙同公司职员李雁编造了和他有“过节儿”的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经理肖某某出现发烧、咳嗽等非典型肺炎症状的虚假事实。急救中心派急救车前往汉威大厦出诊,结果造成该公司及在该大厦内办公的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百威啤酒公司北京分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其他公司和工作人员误以为大厦内有人患“非典”。 法院上午的审理认为,黄群威在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故意歪曲事实并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造成公众心理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二中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黄旭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黄旭从犯李雁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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