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百脑汇”工程事故隐患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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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08:27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张莲)4月15日,沈阳“百脑汇”的一场大火暴露出了该工程事故存在的隐患。昨日记者了解到,建设部近期安全生产抽查通报了全国七个建筑工程,沈阳市百脑汇科技广场工程事故隐患为其中辽宁省内被通报的惟一一例。 据了解,沈阳市百脑汇科技广场工程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施工单位是中建七局一公司东北分公司。被建设部列入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通报是由于该项目施工现场电线乱搭乱拉,一机多用,物料提升机无任何安全防护装置,楼层卸料平台搭设无设计、无计算,施工现场内作业区与生活区未隔离。 通报中建设部要求,对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以及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要追究企业经理(厂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责任。 客管处将“闹事中巴”扣留 昨日上午,沈阳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稽查科兵分两路,将6月9日在大东区翠华停车场聚众对执法人员进行围堵的客车依法进行了扣留。 自从本报于6月10日报道了车牌号为辽K21290的中巴客车的乘客与检查“非典”工作的执法人员发生了争执,最终导致执法车辆被围堵的事件后,得到了沈阳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领导的高度重视。据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稽查科的林森科长介绍,他们已对这辆中巴车进行了调查,经核实,这辆中巴车属于无证营运,司机所持有的是无效的证件,而且今天又拒绝有关执法部门的正常检查。他违反了防控“非典”规定,擅自在站外揽客,并且不能出示有效的车辆消毒证明、乘客申报卡及登记表,所以他们决定对这辆车牌号为辽K21290、门上喷涂为辽阳县运输公司的车辆进行扣留并让其立即进行停业整顿。 林科长告诉记者,像这辆中巴车的行为,如果一经调查核实,依照《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件》的规定,第一次要对其处以3000元至2万元的处罚。第二次则要处以2万元至4万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 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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