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豆制品须密封包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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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4:1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马小森昨天,北京市商委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7家市局、委共同发布了“北京市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7月1日以后全市各大商场、超市、菜市场等营业场所零售的豆制品都必须有零售包装,同时,豆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到北京市工商局备案,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方能允许生产和上市销售。 市商委副主任李顺利告诉记者,今后在本市销售的豆制品都将实施“厂场挂钩”制度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各大营业场所零售的豆制品除商场内现场加工制作的豆腐外,豆制品加工企业供应居民的豆腐产品必须是密封盒装豆腐和袋装密封的豆浆、豆制品;供应零售散装销售的豆腐、豆制品和供应餐饮业、机关团体、饮食单位所需的豆腐、豆制品也必须采用密封的大包装,否则不准销售。因此,消费者购买的豆制品除了现场加工的以外,其他都应有独立包装。如发现未执行此规定的,可向北京市工商局以及北京市商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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