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用传真“审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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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5: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新都法记者赖永强) 因处于“非典”时期,且双方当事人相隔万里之遥,眼看审限就要到了,咋办?昨日,成都新都区法院在成都法院系统中,首次以传真方式质证,并进行调解。 哈尔滨市粮油贸易公司诉称,自1995年起,其通过福建泉州兴华贸易公司新都经营部,帮助拓展粮食销售市场,但该经营部歇业后,尚欠15万余元的货款未还,哈尔滨粮油贸易 新都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第一次开庭时,一关键证人因多种原因不愿出庭作证,原告遂于4月25日请求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法院在5月9日取得证据后,却因“非典”原因,双方当事人无法齐聚法庭质证。眼看审限将至,办案法官灵机一动,于昨日将取证内容以传真方式发给双方。待双方当事人将质证内容传真到法院时,法官辨明是非,即可下判。据介绍,以传真方式质证和进行调解,在成都法院系统中虽属首次使用,却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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