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土地税代征点有九个 逾期不交加收滞纳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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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7:12 楚天金报 | ||
昨日,本报刊登《办房产证需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文后,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如何缴纳土地税。 目前,武汉市各房产交易中心、权属登记一条龙服务台增设了九处代征点: 市交易互换中心(建设大道702号)电话:85561475 江岸区房产局(江岸区洞庭街139号)电话:82835020 江汉区房产局(新华下路13号)电话:85721470 口区房产局(荣华街集贤花园1号)电话:83791735 汉阳区房产局(汉阳区翠微路特1号)电话:84767587 武昌区房产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电话:88877106 青山区房产局(青山区青翠苑1号)电话:86349982 洪山区房产局(洪山区鲁巷双塘小区3号)电话:87525420 东西湖区房产局(东西湖吴家山吴兴路117号)电话:83250715 据悉,土地税按年缴纳,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1月30日前。逾期不交,代征部门除责令补交外,还要从应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前购置房产的土地税,可依据土地证办证日期按年补交。咨询电话:85482248或85482186转1606。(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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