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款姐想给儿子“租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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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7:30 华商网-华商报 | ||||
为儿“租父”的阿红三年前离开西安到成都打拼一年来,漂亮、富有的阿红一直被一件事情困惑着:由于离婚,缺少父爱,已经12岁的儿子晚上要求与她同睡;儿子越来越大,给她带来不方便不说,儿子要是心理不健康怎么办? “我现在最头痛的事是儿子的恋母情结,我想给儿子租份父爱……”记者还未落座,身材姣好的阿红就急于向记者倾诉。她的面前堆着一大堆教育资料。 家庭矛盾影响:儿子性格好孤僻 今年35岁、身高约1.7米的阿红三年前离了婚。离婚后她独自一人从西安到成都从事房地产工作,现任某大型房产公司销售经理。儿子小强今年已12岁。1991年,当小学教师的阿红结婚不久后,丈夫就和她经常吵嘴打架。2000年,阿红与丈夫离婚,她只身一人到成都打工。 阿红说,她长达9年的家庭矛盾对小强影响相当大,儿子性格一直很孤僻、暴躁,往往为一件小事就发火。 我的麻烦:儿子死活要与我同睡 2000年底来到成都后,阿红先在一家报社打工,后进入某房地产公司做营销策划部经理,她的吃苦耐劳和精明能干为她赢得了不菲的年薪。经过两年的奋斗让她在成都立住了脚,有了多套属于自己的高档住房。 2002年,一直放心不下儿子的阿红把小强接到自己身边。但没想烦恼随之而来,她逐渐发现,孤僻、暴戾的小强其实很软弱。特别是一到晚上,他就表现得十分害怕,要求睡在妈妈的床上。 刚开始,阿红觉得儿子与自己亲近,很高兴。可时间一长,她就觉得不方便了。有一次,阿红曾严厉强迫儿子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哪想小强可怜兮兮地说:“妈妈,你是一个人,你孤独,我也孤独,就让我们一起睡好不好?”还有一次,小强竟十分认真地对阿红说:“妈妈,你别再结婚了,我长大了也不结婚,我们相互陪一辈子!” 怎么办?租个“爸爸”给儿子 小强的举动让阿红担忧和害怕。阿红认为,小强过分的恋母情结主要是缺少父爱造成的,“如果能给他一份父爱,相信能很快改掉。”她认为,小强已到了青春期,自己如果不在他14岁前帮他改掉过分的恋母情结,“将会很危险”。 于是,她开始留心自己身边“能给小强父爱的人”,但“知音难觅”,她也不愿意“将就儿子却委屈了自己”。“五一”、“六一”到最近的毕业考试,小强都盼望生父能来看自己,但都失望了。 看到儿子的失望,考虑到儿子的健康人格塑造已到了最紧要的关头,阿红产生了“租份父爱给儿子”的想法。 “租爸爸”条件:先过三关 “租”什么样的人给小强做“父亲”?阿红说,她所要求的条件有三:首先,个子要高,要健壮,从外表上看要有男子汉气概;其次,性格既要有男人的刚毅,又要有父亲的慈祥,对小孩有爱心,素质较高;第三,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当记者笑问“为什么要找有钱的”时,阿红回答说:“既然成了孩子的父亲,总不至于哪次带孩子出去玩时,连一件几百元的玩具钱也拿不出吧?那样会伤害孩子,尽管买后我会补还的。但我希望这钱他要自己先出,并当着孩子的面掏出来。” “租爸爸”待遇:给一定报酬 阿红说,“租”来的“父亲”有如下义务:有空陪陪小强,带他出门、出游,送点小礼物等,在“许可的时间内一起生活,下学期我准备让儿子住校,希望这个父亲能经常抽空和我一起去学校看看儿子。”阿红说,她可以每月给一定报酬,如果对方有事业,她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持。如果对方的孩子需要母爱,她也乐于给予。“租”来的“父亲”婚否不限,“如果有家庭,必须征得家庭同意。”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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