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必须随父母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 ||
一母亲为新生儿姓名权状告派出所 新快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一位新生儿的母亲到法院起诉所住地派出所,原因竟然是孩子起名没有用父母姓而是第三姓,派出所就不给办户口登记。 原告黄女士说,今年4月初,她先后两次到派出所为新生儿登记户口,但是派出所两次 黄女士说,孩子祖父本来姓萧,在文革时期工作人员以为“萧”是繁体字,就改为“肖”,一错就错了几十年。现在孩子还小,她们就想把祖上的姓恢复过来,没有想到还这么困难。遭到拒绝后,黄女士回家就翻法律。黄女士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规中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也就是,法律并没有禁止子女姓父母姓以外的第三姓。北京海淀区法院已受理了她的诉讼。(侯颖/编制)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