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人三月内可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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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9:2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张安泰)昨日,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向记者透露,省检察院推出实名举报承诺制,举报人3个月内可获知线索查办情况。 据悉,实名举报人7日内可获知举报线索分流情况,3个月内可获知线索查办情况。另外,省检察院着手开始“网上密码举报”,研究为网上举报人保密的方法;及时整理语音自动受理系统的举报线索,及时处理和解决申诉的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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