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95%的村实行村务公开 60%以上比较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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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16: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 孙承斌 张景勇) 被称为“阳光工程”的村务公开工作在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在全国68万多个村中,目前已有95%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比较规范的占60%以上。 这是记者13日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的。民政部副部长陈杰昌说,各地在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中,把推进村务公开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据介绍,各地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着力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基本实现了内容、时间、场地、程序、要求的规范统一。设立“村务公开栏”是各地普遍采取的村务公开形式,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已尝试利用触摸式电脑、闭路电视等现代化手段实行村务公开。对于村务公开的内容,多数地方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公开前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字,公开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事后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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