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将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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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16: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光炜)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将开始实施,五类罪犯将可以走进社区参加公益活动、执行非监禁刑罚。记者昨天获悉,从本月起,在公检法司等7个部门的直接参与下,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的47个街道、乡镇将成为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 “社区矫正”是与在监狱执行的“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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