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赢了司法部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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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1:55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律师年满70岁可否执业?对此问题《律师法》和司法部文件存在矛盾。日前,深圳“七旬律师状告广东省司法厅不予年审”的行政案件有了终审判决:律师胜诉,广东省司法厅败诉,70岁老律师得以继续执业。(详见本报6月1日07版) 法院认为,我国《律师法》没有对律师执业年龄加以限制。司法部《关于律师执业年龄问题的批复》在法定的律师执业条件之外,增加了对律师年龄的限制,违反了下位法应遵循上位法的原则,并且该批复是未向社会公布的文件,不能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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