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错车写检查被张榜公示 律师:此举侵害了人格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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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2: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钟华)昨天,黄先生向本报打来热线反映,他在朝阳区望京路10号院住半年多了。11日夜里,他带两位朋友回家。只因把汽车停在了院内的行车道上,小区物业就罚了他1000元,还让他写了检查更让黄先生气愤的是,物业竟把这事张榜公示。黄先生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侮辱。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了这张公示。它贴在望京路10号院大门附近的一面宣传墙上,进 黄先生说,本来因为自己的车造成了小区居民的出行被堵,写检查和罚款也就认了。可物业竟将检查公开贴出,这是对他人格的侮辱。而且,“大字报”特别指出他两位朋友的姓名和籍贯,是物业“对外地人的歧视”,也侵害了他朋友的人格权。 对此,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的这种做法是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北京华诚律师事务所的吕会律师说:“小区物业和住户是平等的,物业不是上级行政部门,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对住户罚款属于违法行为。黄先生可以凭借罚款单据,要求小区物业退还1000元罚款。小区物业将黄先生的检查等情况张贴公示,这是对黄先生和他两位朋友三人名誉权和人格权的侵害。黄先生可以提出法律讼诉,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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