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学考试时间敲定 将于10月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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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2: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院务会研究决定,逐步恢复暂停的自学考试工作,但考试时间均有所变化。 据了解,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7月5、6、7日改在10月11、12、18日三天进行。自考高职专业考试由原来的7月5、6、7、8日改在10月18、19、25、26日四天进行。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两专业(专科)的合作课程考试由原定的7月4、5、6日改在10月17、18、 另外,4月份考试成绩的发放由6月15、16、17日改在7月21、22、23日三天发放(部分实践课程成绩发放时间另行通知)。200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时间为:7月21日-31日为区县进行初审,8月1日-6日由市自考办组织复审。9月15日毕业证书发放到区县。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两专业(专科)的合作课程和非合作课程的报名时间、保险专业(专、本)报名时间定于8月23、24、25日三天进行。报名地点: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场胡同63号)。 此外,一些实践环节考核、登记时间也进行了相应变化: 1.上半年护理专业的临床实习考核推迟到8月1日-7日进行。2.6月21日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3.其他未安排论文答辩的专业及未完成实践环节考核的课程,视情况逐步安排。4.原定于6月中、下旬进行的撰写毕业论文登记推迟到7月24日-29日进行(地点:西城区自考办)。5.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由主考学校安排,市自考办将于7月中旬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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