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法官交1000元保证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3:1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金法记者张学勇)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昨日出台廉政责任保证金制度,规定下至干警上至院长每人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年终考核合格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并给予奖励;不合格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 该院还制定了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干警、法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行政、刑事处分以及辞退处理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