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院首试刑事案件简化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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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8:09 汉网-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 (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易志坚 杨凯 冷汉军)国营9603厂总会计师兼财务审计部部长李吉全勾结他人贪污公款116万多元,分赃59万多元。由于被告人承认全部罪行,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适用简化程序,仅用1个多小时就审结此案,李吉全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悉,这是该院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刑事案件实行简化程序审结的第一案。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有关规定中,对被告人 现年40岁的李吉全,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单独或伙同本厂厂长赵根东、副厂长杨勋、职工孙炜、王志军(均已另案处理)等人,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支出等手段,多次贪污公款。归案后,李吉全自愿认罪。 李吉全被控贪污的犯罪事实共8笔,相关证据有厚厚6本卷宗,若按普通程序审理,起码需要2个小时。昨日,公诉人没有逐一宣读这些证据,而是简略讯问被告人、简要宣读几份主要证据并质证后,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庭审结束,休庭10分钟后,合议庭当庭宣判:李吉全犯贪污罪,认罪态度良好,具备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涉案赃款予以追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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