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大贪污案一审宣判:哥哥死刑弟弟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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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 ||
贪污3100万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最大的一起贪污案昨日上午一审宣判,贪污建设银行公款3100万元的刘俊峰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其弟刘伟峰被判处死缓。 据法院介绍,2000年初,刘俊峰同在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市支行信贷经营科任客户经理 2000年3月,刘俊峰兄弟刻印了虚构的“义乌市顺发物资经营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王云发”的私章、及“已审核陈建明”的印章,于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17日期间,先后分9次从义乌建行骗取贷款3100万元,用于赴澳门赌博,致使银行公款2000多万元无法追回。 最后,两人欲骗贷1000万元时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氏两兄弟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但被告人刘伟峰归案后,能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兄刘俊峰,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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