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学就能免刑?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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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 ||
高三女生涉嫌盗窃被缓判 新快报讯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涉嫌犯盗窃罪的高三毕业生,如果考上大学就能免去刑事处罚?前天,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北京丰台区法院王建中法官断然否认了这一说法。 据王建中介绍,今年参加高考的女学生李娟(化名)曾在2001年9月和2002年5月涉嫌偷窃。今年2月13日,公诉机关就李娟涉嫌盗窃向丰台区法院提起了公诉。法庭上李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机会。法院考虑到今年她将参加高考,于是在没有超出案件审判期限的情况下,决定暂缓判决。 由于此前有媒体报称,李娟的高考成绩将决定其是否接受刑事处罚,于是有读者质疑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的司法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岂能用高考成绩来决定是否判刑? 对此,王建中法官明白地表示:“我们没有说考上大学就会对她免刑。我们对她缓判的初衷,只是想让她在没有精神压力的情况下去考大学。因为从审理和调查经过来看,这个学生平时表现一直都不错,当时可能是因为一念之差才那样做的,我们绝对不会只根据高考成绩来决定是否对她判刑的。” 专家说法:我国尚无缓判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教授说,只要不超过法定的审判期限,法官就可以自行决定什么时候进行判决,这并非是一种缓判制度,我国目前尚没有缓判制度。法官等待被告人高考后再作判决,符合我国保护、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精神,但不能超过审判期限,否则就是违法了。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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