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新进者“凡进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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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9:4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窦昆 通讯员盛蔚) 从现在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也要实行“凡进必考”了。昨日,省人事厅发布《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凡出现岗位空缺,需要招聘工作人员的,都要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涉密岗位、接收国家当年计划分配的军转 招聘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负责承担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的具体工作,考务及测评工作由各级人事考试中心和人才评价中心承担。 招聘考试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考试每年第二季度举行一次。不定期考试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负责人表示,对新进人员实行“凡进必考”,标志着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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