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见义勇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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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11:09 长沙晚报 | ||||
文/图本报记者陈国忠 贺文兵 向若龙系长沙县开慧乡葛家山村潘家组村民,今年69岁。其儿子向林2002年下半年承包了位于长沙县泉塘地段的长沙县高考补习学校的食堂后,向若龙便在该校负责清洁工作。 6月9日7时40分左右,向若龙骑一辆女式摩托车去废品店卖废品。当他行至泉塘邮局上坡路段时,不幸被一辆汽车撞翻在地。8时30分左右,向林闻讯赶至事发地点时,看到父亲坐在地上,头部鲜血淋漓,其状惨不忍睹。 救人要紧!向林马上要儿子向哲随急救车护送爷爷去医院,自己则赶回学校取钱。据悉,向哲上车后,发现坐在前排的一名男子在不停地打电话,他隐约听出该男子就是肇事者。 到医院后,交完各种费用下来,向哲已身无分文,只好向那名男子借钱。该男子掏出300元钱,让向哲打了收条。20多分钟后,向林夫妇赶至医院时,发现该男子已经不见了。后经查实,该男子叫张志泉,系市公安局经保处民警。 随后,向若龙的女婿范余良赶至事发地调查取证。附近一家汽修厂的工人对他说,一牌号为湘A·01929的北京吉普车停在路边几个小时了,该车就是肇事车。 医生告诉向林,其父亲的伤势特别严重,随时可能死亡。如果非要抢救,必须先交住院手术费10万元,但伤者可能会死在手术台上。就算发生奇迹,伤者今后也只能成为植物人。在这种情况下,向林只得忍痛将父亲接回家中。6月10日凌晨2时许,向若龙停止了呼吸。张志泉称自己是见义勇为 6月11日上午,向林一行赶至长沙县交警大队陈说事故原因,要求见到肇事者。下午4时许,张志泉和死者家属见面。6月12日上午11时许,向林一行再次和张志泉见面,张志泉极力否认自己是肇事者。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正在市警校学习的张志泉。张称此事很复杂,“本来是见义勇为,却没想到这么多麻烦全到我身上来了。” 张告诉记者,当日清晨他驾车去警校上课,当时根本就没有撞到向若龙,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看到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送伤者去医院抢救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一位有良知的老百姓都会这样做。至于在医院掏钱抢救伤者一事,张志泉声称只是“借”,伤者家属还写了借条。县交警部门递交紧急报告 昨日,记者来到长沙县交警大队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在该大队向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递交的一份紧急报告中,记者看到上面写道:6月9日,在319国道长沙县星沙镇泉塘地段,市公安局经保处民警张志泉驾驶湘A·01929吉普车与向若龙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张向122报警。交警赶至现场后,吉普车已驶离现场。向死亡后,张否认发生交通事故,称该车未与摩托车接触,拒不支付死者的安葬费用……对于事情的真相,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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