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第二套屋按揭利率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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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不再适用优惠住房利率,首期付款比例也要提高,具体执行时间待定 本报今天消息 《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于个人购买高档住房、两套以上(含两套)的按揭,央行要求各商业银行调高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但《通知》没有明确具体执行时间,其对楼市将产生多大影响,还须等待央行出台详细的操作办法。 新政策囊括房地产开发全过程 《通知》几乎囊括了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建到销的各个环节: ———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商业银行要严格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的需要。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所购商业用房为竣工验收的房屋。———运用利率杠杆调节个人住房贷款需求。 ———住房委托贷款业务仅限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其他房改资金(包括单位售房款、购房补贴资金、住房维修基金等)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一律不得承办。 购买第二套房按揭利率将上调 《通知》中对消费者影响最大的是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款和按揭利率的变化。 在首付款方面,借款人用房贷购买第一套自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在利率规定上,借款人申请购买房改房或第一套自住房的(高档商品房、别墅除外),银行按照央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浮动)执行。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银行将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据悉,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一般要比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反映到5年、10年甚至时间更长的房贷上,多出的利息就在万元以上。央行的这一用意相当明显,是要引导房贷朝中低收入家庭倾斜,而把高档住房、二套以上住房、商用房的高风险堵在银行门外。 执行《通知》尚待细则出台 央行政策用心良苦,但《通知》中的许多内容还须央行、银行业协会出台相应细化方案。 首先,怎样对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进行认定?虽然央行要求“银行应将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登记在当地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银行在发放个人按揭前,应到该系统进行查询”。但行家分析,这一办法操作性并不强,一方面是银行每天办理的房贷业务量非常大,而负责信息上载的工作人员极少,若采用手工录入,很多客户的资料甚至要一年以后才能上网,此期间客户有无再买房根本没法查出,而且现在许多银行的房贷客户资料是互相保密的,换一家银行就能进行第二次房贷;另一方面,客户的全面信息并不容易掌握,客户用子女的名义买第二套住房就很难堵住。 其次,对“高档住房”的定义说法不一。目前国内并没有“高档住房”的统一定义,因而贷款是否用高利率就有很大的政策空间。 再次,银行可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尚没有明确规定。当然,这可以由各银行根据自身风险来调控,但在按揭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如果有一家银行调高首付比例,就可能造成一大批客户的流失。 央行:期房按揭不会停 本报今天消息 央视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戴根有就房贷政策回答记者问时表示,此前盛传的“期房按揭”不会叫停,人民银行发布此《通知》,是为防范信贷风险,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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