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安推出服务经济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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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06:29 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洛阳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的战略目标,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近日推出了一系列服务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具体措施,坚决防止和杜绝因利益驱动而影响甚至阻碍经济发展大局的问题发生。树立大局意识,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对国有及私营企业搞“四乱”。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法人利益、破坏企业经营环境、诈骗敲诈企业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重点项目安全,尽最大的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小城镇户口原则上放开,只要有合法住所、正当收入的,都给予办理小城镇户口。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向小城镇集中转移,以拉动消费。 对公共文化休闲场所、娱乐场所、宾馆旅店,不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检查,更不允许跨辖区、跨警种越权检查、越权办案,违者一律视为乱检查,对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并连带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对重点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公共娱乐行业纳税大户,实行挂牌保护,以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消防、治安等部门既为经济发展提供保护性措施,也为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宽松环境,让投资者感到投资赚钱、生活安全、办事方便、经商保险。②4 (本报记者 阙爱民 本报通讯员 吉耀琮)河南日报2003-06-15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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