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可在广州办独资旅行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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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08: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日本最大旅行社集团交通公社已申请开办 新快报讯 (记者 刘奕伶)外商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办独资旅行社的政策终于解冻!记者昨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前天联合发文公布《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可在广州独资办旅行社。经证实,日本最大的旅行社集团———交通公社已向广州市旅游局递交了开办申请。 暂时只办国内游 据悉,为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促进旅行社业发展,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这一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外商独资旅行社和外商控股旅行社都必须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年旅游经营总额分别要在5亿美元、4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可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5个城市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这意味着广州市民不久就可以报名参加外商独资的旅行社去旅游了。 此外,每个境外投资方申请设立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一般只批准成立一家;且暂时不经营出国游业务。 估计7月可开办 据悉,这一暂行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加入世贸承诺规定期限之前的过渡期内。业内人士估计,最早的外资独资旅行社7月就可以开办。 广州市旅游局副局长李志新昨夜向记者证实,之前,日本最大的旅行社集团交通公社已经向广州市旅游局递交了在广州开办独资旅行社的申请报告。国家旅游局既已发布了此《规定》,他们会尽快将申请报告上交到国家旅游局。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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