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区用硬手段抓软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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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09:28 大连日报 | ||
出台《审批件双报制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软环境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 本报讯 (任华忠)6月13日,甘井子区委、区政府召开大会,正式出台了两个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文件,即《审批件双报制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软环境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两个办法出台后,参加会议的各级干部普遍认为,区委、区政府是在用硬手段抓软环境,对甘井子区今后的软环境建设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审批件双报制,是对审批(审核)权限在区内的审批件,实行审批件办理时限承诺,审批部门要向申报单位出具办理时限“承诺件通知书”;对不合格的报件,审批部门要在收件当日,向申报单位出具“补办件通知书”,并详细说明需要补办的材料,确保同一审批件只补办一次;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在区内审核上报的审批件,实行办理时限分段承诺制度,即审核部门向申报单位承诺区内审核时限,对上级部门有办理时限承诺的报件,要在“承诺件通知书”上注明上级部门审批承诺时限;对不符合审批(审核)条件的,特别是对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区发展要求的审批,要出具明确的“否定件通知书”。在出具上述3种通知书的同时,还要报区监管办备案,由区监管办全程监督申办过程。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软环境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中,对当年被初次投诉的国家公务人员,经查实的,停止执行公务1 3个月,并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先和晋升资格,停发当事人停止执行公务期限间的月奖金,扣发当年年终奖金的50%;两年内被两次投诉的国家公务人员,经查实的,责令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参加相关培训,当事人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称职,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扣发当事人当年全部年终奖金;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免职或辞退处理。 在正式出台这两个办法之前,甘井子区曾在国家工作人员中试行了两个多月。在办法试行的过程中,全区共报送审批件6209件,有4903件已经办结,还有1276件没办完的审批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另有30件审批件被退回。申报单位普遍反映,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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