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企事业警力今起改变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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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14:10 重庆晨报 | ||
今日起,重庆市企事业公安机构体制将实行全面改革,其人事编制全部划归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分局,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不再直接由企业支付,将直接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原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民警”将全部转为正式民警。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就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这项改革的具 体事宜。 据了解,1998年,重庆市公安部门已“收编”了各企事业公安,但这只是从业务上指 从即日起,有关部门将驻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专项编制和专项编制内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实有人数划转到区县(市)公安(分)局;驻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将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提供单独的办公场地,其民警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将直接由财政支出。按照有关规定,经费来源实行3年过渡期管理,先由所在企事业和财政部门共同承担,2年后全部归财政部门承担。 会议要求,划转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必须在本月30日前完成。到今年底,完成经费划转基数的核定、汇总、上报等工作,驻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的固定资产也将无偿划转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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