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八不"迈出第一步增加不违反交通规则保留不酗酒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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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14:5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在征求市民意见的时候,许多市民提出青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些建议浓缩成了“八不”之一:不违反交通规则。 孙宪政透露,其实1996年制定“八不”的时候,就意识到许多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当时之所以没列这一条,是因为这种现象太普遍,即使写进“八不”,也难以起到作用。这次征集市民建议,文明办发现许多市民提到这个问题,认为市民在开展“三让”活动之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了,这使“不违反交通规则”有了群众基础。 “杂物、垃圾”并一处 在“八不”原稿中,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是作为两条出现的。在修订稿中,两条合二为一。 孙宪政介绍,“八不”原稿是1996年制定的,当时我市正在推行袋装垃圾,所以当时垃圾和杂物是两回事。现在随着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大家都有了把垃圾放到收集点的意识,因此,把这一条和不乱扔杂物合到了一起。 “不酗酒滋事”被挽留 孙宪政透露,在征集市民意见之前,文明办曾打算此次修订“八不”时,去掉“不酗酒滋事”一条。但征集意见之后,发现许多市民仍被有人酗酒滋事所困扰,因此,在修订稿中,市民的建议把这一条“不”给“挽留”。 新规范仍沿用八条 孙宪政说,“八不”行为规范经过多年宣传已经深入人心,为保持规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经过多次研究决定,修改后的规范仍然采用“八不”。孙宪政说:“相对于各种不文明现象,八条禁止性规范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其他行政规范制约。” 6月13日,在经过了市民热烈讨论和踊跃提出建议后,市文明办正式出台了《青岛市市民“八不”行为规范》修订稿。新“八不”采纳了不少市民的建议,增加了一条“不违反交通规则”,保留了“不酗酒滋事”。 市文明办副主任孙宪政向早报记者介绍了“八不”(修订稿)出台的背后故事,同时希望市民对修订稿继续提出自己的建议。 《青岛市市民“八不”行为规范》(修订稿) 1、不随地吐痰2、不乱扔垃圾、杂物3、不乱贴乱画4、不损坏公物5、不打架骂人6、不酗酒滋事7、不在公共场所吸烟8、不违反交通规则 百姓评说这些“不” 短信留言(部分) 1396391880×:不乱售野生动物。 1307082233×:不吐痰,不横穿马路,不酒后驾车,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不欺负弱势群体,不准带宠物到公共场所,不准随地乱扔垃圾。 1396391886×:不乱发不健康的信息。 1317685659×:讲究社会公德,不说粗俗不文明的话。 1395325086×:不随地吐痰不吃野生动物。 1396391886×:不准在公众休息椅上睡觉,不准在马路上打架,不准光脊梁上街,不准在马路上大小便,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做违法乱纪事情。 1370896998×:建议市民不准带宠物到公共场所,禁止翻越各种隔离墩,实行分餐制,剩余饭菜应打包带走。 1350648835×:楼上大姐喜穿高跟拖着后跟走路,常有顽童奔跑震得楼板嗡嗡响,常突然猛跺脚或扔重物于地上,令人震惊。我曾找过没有效果。 来信摘录 王志甫:我认为,制定市民行为规范,既应有限制行为,也应有正面倡导行为,故在此除提出对原“八不”行为应增加的内容外,也相应提出了市民要做到的行为,以期拓宽思路。 建议“八不”行为增加的内容:不聚众赌博;不损人利己;不噪音扰民;不吃野生动物;不破坏环境整洁。 谭胜庆:我相信,通过这项活动,必将产生一个更高层次的文明行为规范,使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台阶。修订建议如下:一、爱绿、护绿,保护植被;二、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市民健康;环境保护。 栖霞路14号王瑶修:不残花毁柳。 青岛国箭公司牛培洪: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打架骂人;不乱扔杂物;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在公共场所溜狗;不违反交通法规;不吃野生动物。 四方区平安路39号郝铭盘:不准上街溜狗嬉狗。 东平路3号吕正士:不违反交通规则(包括车辆不乱停乱放、抢道急行及行人乱过马路等);不毁绿网鸟(包括不踏绿地、不摘花折枝、不猎吃野生动物等);不抢坐插队;不街头溜狗;不燃放烟花爆竹。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杨福平:不乱搭乱建;不乱摆摊点。 登州路24号杨景光:不乱焚乱烧;不赤背乘车上船上街。 青岛大学丛松日:不随地吐痰;不打骚扰电话;不乱贴乱画;不捕食野生动物;不乱扔乱倒垃圾;不破坏绿地树木;不损坏不偷盗公物。 青岛59中学生张津宁一家:市文明办、青岛早报:你们好。自见到5月30日早报刊登的“八不”等你加个“不”的消息后,我们全家进行了热烈讨论(除第6条,我们未让女儿参加),拟就六个方面提“不”:不随地乱吐口香糖;不乱贴小广告;不乱写乱画;不在公共场合大声打、接电话(手机);不随地大小便;媒体不应过多刊登凶杀、情杀等事件,不要整天刊登“变粗变长”、“增大增肥”等广告。 特别提示 市民对《青岛市市民“八不”行为规范》(修订稿)有何建议和意见,仍可发信至太平路33号《青岛早报》政教部,信封注明“市民行为规范”,或发电子邮件至“ n xf@qingdaonews.com”,并留下联系电话。 另外,青岛移动通信公司还开通专门电话,市民可发手机短信至“138639123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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