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评:惩治“黑烟车”不可搞株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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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叶丝 据报载,日前,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发出通报并对各公交公司加强监督和巡查,一旦发现尾气超标车辆立即停运治理;如发现同一线路中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多于线路配车总数10%的,将责令整条线路的车辆停运检修,并到指定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能营运。 对于客管处的前项举措即对“黑烟公交车”发现一辆停运一辆的强制措施,本人举双手赞成;但对于后一举措,即尾气排放超标车超过10%将株连整个线路的规定,则不敢苟同。 车队(线路)是由一辆辆车组成的,部分车辆尾气超标,将这部分车辆停驶、治理就是了,其他车辆照常营运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没有必要扩大打击面。即使某条线路尾气超标车真的比例较大,哪怕是占到了百分之几十甚至过半,我认为也应该是有多少停多少,合标准的还是应该让它继续营运,而不应该用某个比例来形成“株连”的定式,以致“滥杀无辜”。当然,对于有大量车辆尾气严重超标而又整改不力的公交营运单位领导,可以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免职,但不应由整条线路、整个单位为他们承担责任和付出代价。 本人是非专职的小车司机,据本人常年的观察,广州市严重冒黑烟的公交车应占总车辆数的20%~30%(电车除外),《羊城晚报》的记者也报道,他于6月11日在广州市东风东路一公交车站观察了约20分钟,在靠站的20多辆车(包括的士)中,有6辆公交车的尾气问题十分严重。也就是说,大约有30%的公交车超标了。如按市客管处的规定去办,很可能全市没剩下多少条公交线路可以继续运行了,这样岂不是“全城瘫痪”了吗?(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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