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误羁押136天 永州一公民获5888元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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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21:10 新华网 | ||
东方网6月15日消息:昨日,被错误逮捕、羁押了136天的永州个体户钱某拿到了5888.8元的国家赔偿,他也成为永州市首位获得国家刑事赔偿的公民。 2000年4月12日,冷水滩地税稽查局在对钱某承揽的金诚大厦工程进行税务稽查,认定钱某应缴税款48187元,并要求其于4月25日入库。但几个月过去了,钱一直没有缴纳税款。2000年9月3日,冷水滩公安分局认为钱某于6月—7月曾3次领取了工程尾款14.7万,但却没 2002年9月18日,钱某向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经审查,后者认为钱某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于同年10月30日作出了赔偿其5888.8元的刑事赔偿决定。(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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