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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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12:13 法制日报 | ||
———对行政机关给商场授牌现象的思考本报记者赵翔 因为在“放心商场”买到了假货,郑州一消费者将授予“放心商场”牌匾的某行政机关告上法庭,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由此引出的两个话题确实值得行政机关认真思索:行政机关该不该给商场授牌?行政机关对授牌该负何责? 著名的北京王府井大街上,由行政机关甚至一级政府颁发的“信得过商场”、“放心商场”、“无假冒商场”等牌匾,随处可见。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行政机关该不该给商场授牌?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的职能大而全,政府对企业、对社会大包大揽,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对企业的评价等等都是政府说了算。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中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如何转变职能是政府面临的最大挑战。 党的十六大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因此,必须明确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定位。一位西方学者形象地比喻说:“政府的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对社会、市场的调控,是方向的、宏观的调控,市场能办的交给市场办,社会能做的就让社会去做,政府不必既掌舵,又划桨。 我们要建设的是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要求的是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依法行政,不该管的不管,政府充当的是“守夜警察”的角色。政府应该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做到该管的坚决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才能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财政开支。 过去我们在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强调的是精简了多少机构、多少人,而没有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第一位。其实,如果职能不转变,即使机构、人员精简得再多,将来随着工作的“需要”和时间的推移也会以各种方式重新恢复。正在进行的深圳政府“行政三分”改革,强调政府职能将重新定位,主要表现在从全能型转为有限型,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从人治行政转向依法行政。 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给商场授牌,政府机关应该让位与社会中介组织,只有清楚地界定政府职能,才能退出越位,纠正错位,补足缺位,重构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政府则应集中精力加强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和改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对授牌行为该负何责? 如果说授牌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引导行为的话,而受此引导买了假货的消费者却认为这是一种误导行为,如何看待行政机关给商场授牌行为,学界看法还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对广大消费者而言,这些牌匾的背后无疑蕴涵着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如果在“放心商场”买到了假货,消费者不仅会对售假商场失去信任,同时也会对授予“放心商场”牌匾的行政机关失去信任。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会因授牌而受到影响。 当前,行政机关急需要做的是:清理所颁发的各类牌匾。过期的,一律收回;发现问题的,一律摘牌;决不能让商场“一次挂牌,终身受益”。对那些既没过期、又没发现问题的商场的牌匾,应要求商场将牌匾放到自己的档案室里好生保管即可,以免“引导”变“误导”。 其实,商场购物是否放心,商品质量是否信得过,谁最有发言权?是行政机关,还是广大消费者?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同志说得好,牌匾只是一种荣誉,我们更看重的是顾客的感受。 应该说,当前对企业的各种评比、排名不是少了,而是太多太滥,已经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混乱。政府当务之急要做的,应该是规范评判体系、标准和规程,由社会中介组织规范运作。 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尽快结束授牌行为,这既是行政机关的明智选择,也是行政机关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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