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传部原部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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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12:15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云南省委宣传部原部长柴王群涉嫌受贿一案,已经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现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于6月9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柴王群现年48岁,曾任云南省曲靖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因涉嫌受贿犯罪,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2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1993年春,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另案处理),通过他人与时任中直机关某部副处长的柴王群认识。1994年沈阳盛发集团公司所属的沈阳盛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到沈阳铁路局“东方大厦”主体装饰工程,刘爱党遂请托柴王群帮助办理企业资质晋升事宜,柴王群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找到中国轻工总会行业管理司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的某些领导,违规办理了企业资质晋升工作,为该集团公司承揽大额工程创造了条件。此间,被告人柴王群非法收受刘爱党给予的人民币8.78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2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住房一套,价值2.38万元人民币的雷达表和价值3.8万元人民币的劳力士表各一块。(吴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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