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软硬兼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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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15: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6月16日电(记者蒋桂斌)广西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傅慧明认为,2001年正式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一个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好《纲要》,里面的内涵很丰富,关键问题是怎么寓教于乐、制度保障、切实实施。 《纲要》提出,“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 “我觉得社会潜移默化的‘软教化’最重要,比如,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示范,学校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社会文明风尚对人的素质的熏陶,哪怕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也许都会对孩子的心灵产生一辈子的震撼。”傅慧明认为,当前我们在提倡公民文明道德方面,存在“三多三少”:硬灌输的多、“软教化”的少;政治范畴的多,生活范畴的少;大话空话多,感人的故事少。 《纲要》还提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傅慧明说,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硬手段”来保障。在非典肆虐以前,尽管有“五讲四美”的道德规范,有《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但是除了北京等少数几个城市重罚以外,其他大多数城市都对乱吐乱扔予以宽容和默许。因为缺乏强制力的约束,至今很多中国人都还很“随便”。因此,应该借鉴新加坡等国的经验,重点治理不文明的行为,上海、南宁等城市重罚随地吐痰者,不文明的行为马上就减少了,说明了制度规范公德行为的有效性。(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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