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国际卡用户可用人民币偿还境外外币开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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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19: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 张建平)中国银行长城国际卡用户如今可用人民币偿还在境外旅游、购物、求学等外币消费开支,而无须动用自已的外币积蓄。 据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有关通知规定,凡外币卡在境外消费形成的外汇垫款,只要持卡人能够出具由发卡金融机构提供的外币卡项下交易账单,就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按照这一规定,中国银行调整了相关业务办法。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国居民持长城国际卡在国外特约商户的消费、在会员银行和ATM提取的现金,只要凭国际卡交易账单,就可在中国银行网点用人民币按当天汇率购汇偿还所用外币。 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可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万家特约商户和80万台ATM机上直接消费或提取外币现金,持卡人可在5万美元信用额度内随意消费或取现,并可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待遇。(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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