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对患者实行五公开 治理行医不正之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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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20:11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6月16日电(记者 景延)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看病贵”的问题,日前福建省卫生厅出台措施,要求全省国有医疗机构必须对患者和社会实行五公开,从制度上遏制行医不正之风,降低医疗费用。 五公开内容是:定期公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全省三级医疗机构的各种服务质量监控情况;公开医疗机构所用药品的价格,要求省级医院药品公开品种必须在1000种以上,市级 为了使这几项公开内容落到实处,福建省加强了医药费用的监控力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医院医疗服务信息。省卫生厅拟同省物价局、监察厅制订医疗机构乱收费处罚(处分)办法,从行政上、经济上对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分)。年内将组织1-2次全省医疗收费大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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