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胡自华受贿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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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22:13 新华网 | ||
据信息日报报道,南昌市纪委移送市检察院侦查的胡自华受贿一案,6日由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13日由该院公诉部门审查后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3年至2003年3月,被告人胡自华担任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南昌市总工会副主席及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在有关项目工程招标、工程装修 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及有关人员工作安排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18个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从中24次收受委托单位和个人所送钱财合计32万余元。(文/陈明 熊洪文 吴新红)(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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